1月9日,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宪,副主任朱玉宇、苏兴玲、王洪忠、张忠强、谷永辉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怀恒,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提交冠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表决通过了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范围(草案);表决通过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