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助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5月21日,冠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陈新华就《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合同编”进行了认真解读,并围绕民法典在县域治理中的功能定位等内容进行了生动地讲解,对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推动常委会履职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通过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