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宪,二级调研员曲泽根,副主任朱玉宇、王洪忠、张忠强、谷永辉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百祥,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子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陈峰,县监委、法院、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补选了冠县出席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徐百祥同志为冠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徐百祥同志为冠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命陈峰同志为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陈峰同志为冠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吕西华 周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