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宪,副主任苏兴玲、王洪忠、张忠强、谷永辉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百祥,县委常委、副县长栗晓利,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永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峰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表决了关于召开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了提交冠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表决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表决了列席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范围(草案);审议表决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的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表决了提交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的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表决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了关于接受高秀龙、许明国、鲁秀文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了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市人大代表作了述职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朱明宪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