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刚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家顾问团成员,对我市《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市长李明艳陪同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刘垓子镇三十里铺村卫生室、市汽车站和市医院东院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卫健局负责同志关于《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兴刚对市政府及有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扎实推进院前急救向规范化、智能化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要加强宣传,营造支持院前急救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强化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突出抓好急救网络、急救队伍、急救服务和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加强监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