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人员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
2017-03-31 14:17:49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
3月31日下午,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部分工作人员、县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华、党组副书记耿西臣巡视考场,张宪华对参加考试人员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此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目的是增强全县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任前法律考试是检验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把好干部“入口关”的重要一环,通过考试将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干部把握政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能力。
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考试合格方可向常委会提请任命。(刘晋 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