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委员刘占军,带领执法检查组来莘县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俊蒙,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活动。
检查组先后来到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莘县公证处、十八里铺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莘县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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