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敏带队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锡金、王军、安大为、王法增、马俊蒙,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副县长贾国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立盛源油脂化工有限公司、莘县中心医院新增地块项目、十八里铺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等地,详细了解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部分县人大城环委员、县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赵敏在讲话中指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子孙后代守好蓝天、碧水、净土。要高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在“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要紧盯重要制度设计的落地、紧盯政府部门职责的落实、紧盯法律实施的保障与监督、紧盯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
赵敏强调,要加强统筹衔接,运用多种方式增强工作整体实效,从而进一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执法检查组在活动前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