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凌云带队来莘对《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陆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增及有关单位、乡镇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参会有关单位、张鲁回族镇负责同志关于《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县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检查组对我县民族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孙凌云指出,《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是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事业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的指导性法规。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认识,增强全县各族人民对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理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民族政策贯彻落实。要立足实际,充分利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加大对民族乡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民族乡经济发展。要增强法治意识,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