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阳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检察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针对上述工作报告,阳谷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四点审议意见: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县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注重社会管理,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整合各方力量,采取精准化社会治理模式,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推进阳谷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阳谷县人大常委会 费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