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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修正)》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 2023-12-26 14:37:01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修正)》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情况介绍

  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佰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新修改的《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便于正确理解执行,下面,我就《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三年多来,为我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了具有本土特色、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依据,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运用最广泛、使用频次最高的地方性法规。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需要增加新的管理措施。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部分涉及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新的规定,为保证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始终保持一致,适应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对《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二、起草审查过程

  2022年,《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调研项目。2023年,结合调研情况,被列为政府重点法规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经市司法局审查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法规议案。在《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原则,高质效推进立法工作。

  起草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局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官方网站、市司法局立法意见征集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了相关协会和部分企业的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和立法听证会,送相关部门进行了会签,市司法局全程参与、指导了起草工作。

  审查过程中,市司法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到东阿和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职能部门、政府立法联系点等各方意见,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对《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对收集到的合理化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采纳,形成了《管理条例(修正草案)》。2023年7月6日,经市政府第 47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法规议案。

  《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对城市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希望大家把《管理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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