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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立法背景及审查过程有关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 2023-04-14 14:44:20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立法背景及审查过程有关情况介绍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佰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司法局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几易其稿,精雕细琢《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分别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前,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目前,我市户籍老年人数量为122.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8.96%,其中失能老年人数量约为18.3万人,占老年人数量的14.9%。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因年老而失能的人口数量也将随之增加。目前,我市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主要存在社会关注度低、失能老年人评估认定程序不健全、照护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我市实际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为失能老年人照护提供制度保障。

  起草审查过程

  《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条例》起草过程中,市民政局成立了立法工作组,委托了第三方参与起草,组织了考察学习、实地调研,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会签,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司法局进行审查。

  市司法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相关部门规章,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对《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市司法局组织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市、区)职能部门、政府立法联系点等层面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听取相关专业专家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市民政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立法座谈、立法调研,并对收集到的合理化意见进行了梳理、研究,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2022年8月27日,《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法规议案。2022年12月8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依法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必须回答的社会考题。《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依法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升照护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希望广大媒体朋友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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