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王登信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聊城市常住人口595.2万人,其中,60岁以上112.8万人,占比18.96%,全市失能老年人约为18.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3.1%。为了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颁布了《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市民政局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条例》知晓度
从市、县、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四个维度加强宣传工作。市级层面,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彩页,录制微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条例》内容的宣传讲解。县级层面,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乡镇(街道)层面,在显要位置、重要场所悬挂《条例》宣传标语,安排有关人员将宣传材料发放至广大市民,并做好政策解读。养老机构层面,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老年人讲解《条例》内容。
通过以上四个维度的宣传,确保《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失能老年人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关爱,在全社会营造起关爱失能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多措并举,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对新建、改建护理型床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社区、家庭4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立政府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等制度,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三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中专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给予80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给予1至2.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和照护水平。四是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机构养老服务的统一监管。精准对接社区居家养老需求,实现上门服务全过程监督,积极维护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保障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五是坚决维护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照护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做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定期开展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专项评定,及时受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确保失能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养老服务。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实施的关注,感谢对养老服务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养老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实施好《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需要,是高质量建设“六个新聊城”的必然要求,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共同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