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厉行节约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31 16:30:58      来源:      【字体: 】     分享
    为切实践行文明节俭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现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加强厉行节约宣传,促进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2.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出门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3.在电源开关或水龙头、开水炉等易产生浪费的地方,张贴警示标志。
    4.空调温度设置适当,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2度,并关好门窗。下班前及时关闭空调、计算机等电器设备,并切断电源。
    5.加强热水炉管理维护,出现渗漏及时维修。开水根据个人需要适量取用。非因供水故障一律禁止在各办公室用热水器烧水。桶装饮用水在正县级以上根据需要发放。
    6.白天开会尽量开窗利用自然光,减少开灯。会议席签、证件要反复使用。
    7.进出办公楼多走两侧门,少用电动门。
    8.办公设备及用品由机关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登记领取。
    9.旧报纸、杂志定期收集装订,统一放阅览室使用。
    10.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材料的传递。尽量利用电子媒介传递资料,进行拟稿和校对。确需印制的文件材料,应双面打印。减少会议简报的书面印发。
    11.办公电话力求简明扼要,尽可能缩短通话时间。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办私事。
    12.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实行定车值班,其它车辆一律由机关封存。
    13.严格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防止流失。
    14.各工作室主任负责管理本室厉行节约情况。机关成立厉行节约督导小组,对厉行节约情况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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