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6 17:05:31      来源:      【字体: 】     分享
市人大机关各委室: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根据市人大机关党组《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意见》要求,决定在市人大机关内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机关干部职工规则意识、公德意识,以规范文明出行为切入点,针对出行方面普遍存在、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带头做到礼让斑马线、有序停放车辆、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等,使出行时礼让、有序、规范、文明成为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主要内容1.维护公共交通。规范驾驶机动车,带头礼让斑马线;过马路时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位、停车线内规范停放,不占用自行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
  2.维护公共秩序。大力抵制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自觉做到排队等候,不拥挤、不争抢,礼让老、弱、病、残、幼、孕等特殊人群,维护公共秩序。
  3.维护公共环境。大力抵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驾驶机动车或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不向窗外抛撒垃圾;日常出行或外出旅游时,注意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攀折花草树木。
  三、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要把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作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载体,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具体任务,设计工作内容,梳理重点环节,精心组织推进实施,充分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
  2.落实责任。要把工作责任具体化,厘清工作责任,细化管理分工,落实好各项文明出行工作任务。
  3.强化考核。要把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作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对干部职工中出现不礼让斑马线、不文明交通行为,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批评。

版权所有:聊城市人大©2022     联系方式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