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全国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出行好市民
发布时间: 2019-04-16 17:09:26      来源:      【字体: 】     分享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文明出行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人大一员,我们有义务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影响身边的人,以自己的文明行为推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为此,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推动者。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抛撒车窗垃圾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坚决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五、争做“文明出行”的垂范者。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警察同志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文明出行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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