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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1-09 14:37:49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聊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聊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计划;(三)审查聊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聊城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增设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为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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