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通告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法规案的修改和审议工作,现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在聊城人大网上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8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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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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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