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2月25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刘耀峰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谭学国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韩更大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