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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长香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1-09 14:46:06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1月9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叶长香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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