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市直各新闻单位:
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拟于2019年4月举行。现将《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评。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4月24日前完成参评作品报送工作。
联系人:朱睿雯
联系电话:0635—8426294
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29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电子邮箱:lcrdbjb@163.com
附: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
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由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每年评选一次。聊城人大新闻奖获奖优秀新闻作品作为推荐参评山东省人大新闻奖的作品。
一、评审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鼓励和引导人大工作者、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人大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评审范围
聊城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办的报刊上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并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首次刊播。
三、评审基本标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新闻价值,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好。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四)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四、评审项目及具体要求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评选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1-2人。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度高,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当时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5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新闻专栏报社、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
各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消息。广播电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电视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要求报送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5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现场直播 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要求报送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有嘉宾与现场观众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要求报送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三)网络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彩;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要求附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的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附1000字以内的该作品内容简介。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4.新媒体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
(四)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设2个参评项目。
1.单幅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1人。
(五)人大报刊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
1.消息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纸通讯社作品消息。
2.评论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纸通讯社作品评论。
3.通讯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纸通讯社作品通讯。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纸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五、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聊城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六、推荐和报送
(一)关于推荐
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市直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研究室统一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
各推荐单位推荐参评作品5件以上的,必须有1件消息;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最多各报送1件;同一作者的作品(含与他人合作)不能超过2件。
(二)报送原件和表格
1.报刊作品。要求报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1份作品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必须同时报送作品刊发时的原件1份。
2.广播、电视作品。要求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并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1份作品文字稿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必须同时报送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1张。
3.摄影作品。需冲洗为8英寸。将单幅和每幅组照摄影作品的文字说明填写在《第五届聊城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的“作品文字说明”栏内。
4.网络作品。报送要求与报刊作品相同。
5.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必须清晰,使用A4复印纸。
6.各报送单位需认真填写《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和《第六届聊城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4个表格,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邮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送电子版材料
请于4月24日前,将参评作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crdbjb@163.com。参评作品电子版内容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七、评审程序
(一)所有参评作品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核实参评作品的相关信息,确认参评资格。对符合要求的作品整理编号,制作参评作品总目录。
(三)评选委员会采取全体会的方式评审参评作品。
(四)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的多少确定获奖等次。
八、奖励
(一)本届聊城人大新闻奖设一、二、三等奖。如作品水平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可空缺。
(二)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三)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聊城人大》和聊城人大网站上公布。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