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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发布时间: 2019-08-30 15:51:07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的提请,于2019年8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刘延杰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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