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16个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现对16个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被评议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
二、评议内容
1、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市委营商环境“三个凡是”承诺,市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要求,本单位相关工作在全国、全省和本市的位次情况;
3、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办理相关代表建议情况;
4、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和企业、树立形象等方面情况;
5、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被评议部门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意见和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lcrdcjw@lc.shandong.cn ,时间截止于2月20日。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