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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发布时间: 2022-07-04 08:42:03      来源: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2年7月1日表决通过,任命:

  任家红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孟凡利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吉洪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免去:

  赵曙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孟凡利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富国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职务;

  吉洪林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育颖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俊峰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任家红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绍方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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