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28 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表决通过,
任命:
陈正飞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闫 蕾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 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闫 红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玉东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
张 磊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振全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
陈正飞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闫 蕾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闫 红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磊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振全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继阳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