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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发布时间: 2024-01-05 10:41:29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3 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 2024 年 1 月 4 日表决通过,任命:

  赵宪杰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宁照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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