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4年8月23日表决通过,免去:
赵曙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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