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4年9月19日表决通过,任命:
刘颖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马征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相敬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娟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盼盼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凤魁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刘颖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扬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牛祺中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