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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9号)
发布时间: 2025-08-28 18:35:25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9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5年8月28日表决通过,任命:

  孙金昌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晓光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孟凡利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丽珍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孙久强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

  孙金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晓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孟凡利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刘丽珍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孙久强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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