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2 年12 月15 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间要求和市人大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前召开。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26 日-30 日在聊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聊城市 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 2023 年计划
(三)审查聊城市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23 年预算草案
批准聊城市 2022 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23 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对 2022 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审议表决 2023 年重大民生项目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