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04-30 17:20:59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4月30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更名后,有关职务按程序重新任命。

版权所有:聊城市人大©2022     联系方式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