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4月30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更名后,有关职务按程序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