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文强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08-27 14: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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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文强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3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23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刘文强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