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26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旬在聊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聊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聊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聊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聊城市2026年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对2025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表决2026年重大民生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