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鲁统民同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1-09 16:34:07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鲁统民同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1月9日表决通过,决定:

  鲁统民同志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版权所有:聊城市人大©2022     联系方式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网站地图 | 人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