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国勇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1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8月21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杨国勇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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