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立法法、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东阿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多措并举,有效发挥备案审查“法治体检”作用。
一、事前介入,变“被动改”为“期待审”
备案审查是人大监督工作中最重要、最有力的抓手,维护宪法法律实施和法制统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东阿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文件报备的内容、范围和时限,通过召开备案审查调度会议,整合资源力量,交流经验做法。上半年共给出审查建议十余条,对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废止文件一件。部分单位认识到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审查成效,将拟制定的文件积极主动报送人大常委会,变之前的被动整改为期待人大提前介入,大大提高了备案审查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二、组织会审,变“独立审”为“集群智”
在收到报送备案的文件后,改变了以往分别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搭桥梁、建纽带。一是组织相关工作委员会、委室和人大代表集体会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查。二是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设东阿的立法联系点的职能作用,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系点,邀请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审查。通过整合资源、“把脉会诊”、交流探讨,汇集群智,形成工作合力,大大确保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实效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整改备案,变“程序化”为“抓规范”
东阿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坚持“有件必备”,规范开展报备工作;坚持“有备必审”,点面结合进行审查;坚持“有错必纠”,增强审查制度刚性;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备案审查时效。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文件内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五个方面进行“全面体检”,评估结果通过县政务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有效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定期调度、集体会审和整改反馈系列动作,规范性文件报送数量、质量和报备的时效性和资料的完整性均有明显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登记分送、会审研究、意见反馈、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备案审查流程图、备案审查登记表等文件材料,建立管理台账,强化日常管理,使备案审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徐庆全 张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