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语“聊”亮】东阿县人大机关组织开展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2-27 18: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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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东阿县人大机关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讲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对下一步如何深化认识、宣传、贯彻和落实《条例》进行了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要精心组织,在学习领会上走在前。人大机关干部要勇当先学深学的先行者、示范者、带动者,原原本本学《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和岗位职责学,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学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而不断打牢思想根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新时代人大干部。
二要注重引导,在宣传阐释上走在前。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要深入宣讲《条例》,深入阐释《条例》,切实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结合实际,在贯彻落实上走在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立践行正确党史观,守正创新、正本清源,严把政治关、史实关,学正史、讲正史,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采取“授课+研讨”、“线上+线下”、“宣讲+实践”等方式,推动全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