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东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洪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依据,对于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今后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加强交流沟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使《条例》真正成为督促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南和纲领。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条例》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县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政治建设的目的任务,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做示范。要建设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条例》围绕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基本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抓住“关键少数”,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建设。要加强党员队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坚持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抓好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党建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推动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和督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推动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列。(成川)